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一承办机构
磁县人社局仲裁股
二、提交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人员花名册原件(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书(每人两份)、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一份)、订立劳动职工名册(一式二份)、订立劳动合同职工审核审核表(每人一份)、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每人一份)
以上1-3项单位提供材料需单位盖章公章,4项登录邮箱文件文件中心(或红旗文件)自行下载(邮箱:ldygba2020@163.com密码:ld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