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年度奖励工作方案,部署全县奖励工作。
2、单位安排部署奖励工作,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3、嘉奖、记功由单位按比例申报,报县人社局备案。
4、县人社局审核各单位呈报记功奖励材料。
5、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记功奖励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并附奖励人员名单,上报市人社局。
邯人社发(2020)5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
1、受理责任:接收材料并核实。 (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 。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办理的。2、对不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3、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