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须提供材料
1、机构编制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原管理、工勤和专技岗位设置审核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上年度事业单位晋升薪级工资审批方案(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岗位设置方案(一份)
5、邯郸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三份)
6、邯郸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一览表(一份)
7、实有岗位明细表(一份)
8、事业单位人员花名册(一份)
9、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邯郸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邯人〔2008〕25号)文件
1.受理责任:接受材料,核查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告知需补正材料,确定是否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办理的;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办理的; 3.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4.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