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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时间:2021-05-20 14:54:33

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二、实施依据

磁财字[2019]77号《关于印发<磁县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办理条件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申请材料

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县、民族县中职学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应按季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并附以下材料:《就业见习补贴审核认定表》、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名册及就业见习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有见习人员签字的企业(单位)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复印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五、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公示-发放补贴

  • 办理时限

     审核需要十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八、咨询电话

0310-832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