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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时间:2021-05-20 14:53:50

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二、实施依据

磁财字[2019]77号《关于印发<磁县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办理条件

求职补贴。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创业补贴。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 申请材料

求职补贴。各普通高等院校应于每年4月底前向所在地设区市人社部门代为申请求职补贴,并附以下材料:《求职补贴审核认定表》、申请求职补贴人员名册、毕业生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父母烈士)证明材料、学藉证明等。

创业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应于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后、12个月内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补贴,并附以下材料:《个人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等材料。

  •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公示-发放补贴

  • 办理时限

     审核需要十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八、咨询电话

0310-832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