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二、实施依据
磁财字[2019]77号《关于印发<磁县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就业援助协议复印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和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这部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等。
五、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公示-发放补贴
审核需要十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八、咨询电话
0310-832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