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认定记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本)第十条《慈善组织认定办法》(2016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8号发布)第三条第十二条
二、办理机构
磁县民政局
三、咨询方式
电话:0310-2317268
四、办理地点
磁县民政局慈善社工股
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六、交通指引
磁县友谊北大街288号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 第十二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
收养登记员违反规定办理收养登记,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由收养登记机关承担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并对承办人员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