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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执法行政检查类分表1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二、办理依据
《全民健身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三、承办机构
磁县教育体育局
四、行政检查相对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检查种类
1.体育场所人员配备。
2.体育场所、设施。
六、办公电话、地址
办公电话:0310-2322220
办公地址:磁县迎宾路68号3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