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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招投标监督检查流程
1.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通知。
2.被检查单位提供检查材料。
3.监督检查单位出具接受凭证。
4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5.提出审查意见。
一、办事流程
1.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通知。
2.被检查单位提供检查材料。
3.监督检查单位出具接受凭证。
4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5.提出审查意见。
二、办理地点:磁县发展和改革局504室;
三、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月1日-8月31日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239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