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收单位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3.初步审核,正式受理。
4.实地考察场地、规模、考核相关材料。
5.通过研究讨论,提出拟调定价方案。
6.领导审核签字。
一、办事流程
二、办理地点:磁县发展和改革局404室;
三、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月1日-8月31日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2395168
《河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冀价政调(2018)42号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到收费办申领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申请单位填写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业务处审查收费项目和标准。3.决定责任;提交收费办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申请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决定的;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审批事项;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