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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磁州镇台庄社区集体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
时间:2019-12-09 14:39:00      来源:      点击:


磁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磁州镇台庄社区集体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

磁政告 201916

 

磁县2019年度第1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已于20191115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工矿利用函〔201924号文件批复同意,涉及征收我县磁州镇台庄社区集体土地0.5804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被征地用途

被征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被征地位置、地类和面积

磁州镇台庄社区北集体土地0.5804公顷(农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标准

征地区片

面积(公顷)

征地区片价标准(万元/公顷)

0.5804

112.50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200035号文件执行。

五、安置形式

采取货币安置的形式。

六、法律救济途径

对上述征收通告有异议的,可在自知道该征收通告之日起60日内向邯郸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征收通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磁县人民政府

20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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