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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4-05 15:18:00      来源:      点击: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85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866号)要求,建立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上解下拨机制,逐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围绕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目标,从我市实际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出发,建立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以下简称“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相衔接的基金调剂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

(二)基本原则。促进公平,通过实施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明确责任,实行各级政府扩面征缴和确保发放责任制,建立市、县政府责任明晰、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三)主要任务。建立我市中央调剂基金上解下拨机制,健全市、县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建立周转金增长激励机制,建立社会保险风险储备金(以下简称“风险储备金”),建立市对县企业养老保险考核奖惩机制,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确保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建立中央调剂基金上解下拨机制

中央调剂基金是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组成部分,纳入各县(市、区)和市本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市对各县(市、区)和市本级采取先预缴预拨后清算的办法,按季度上解下拨,年终统一清算。

2019年起,各县(市、区)和市本级每年上解资金和市下拨资金,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核定。全市上解的中央调剂基金由各县(市、区)和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省下拨我市的中央调剂基金全部拨付各县(市、区)和市本级。

某县(市、区)上解额=(全市职工平均工资×90%)×当地在职应参保人数×上解比例。

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市统计局提供的全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高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采用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采用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县(市、区)在职应参保人数,暂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以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在职参保人数决算数为基础核定后乘以0.9确定。待条件成熟时,按照国家要求以覆盖常住人口的全民参保计划数据为基础核定。

上解比例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某县(市、区)拨付额=核定的某县(市、区)离退休人数×全国人均拨付额。

核定的县(市、区)离退休人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以各县(市、区)和市本级上年度离退休人数决算数为基础核定。

中央调剂资金按季度上解下拨。

资金上解:各县(市、区)和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本季度资金上解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资金由当地财政专户上解至市级财政专户。

资金下拨:市社保经办机构于每季度第三个月10日前提出本季度下拨计划,市财政部门审核后于每季度第三个月月底前,将资金由市级财政专户拨付至县级财政专户。

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下达全省次年度资金预拨计划后的一个月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据此制定我市调剂方案,并根据方案对各县(市、区)和市本级上解下拨资金统一据实清算,清算资金并入次年度预缴拨计划。

2018年使用省级基金结余上解,2019年及以后年度执行省对市、市对县上解下拨办法。

三、调整省级统筹基金补助办法

2019年起,市在拨付各县(市、区)和市本级省级统筹基金补助和中央调剂基金后,各地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由当地政府承担。省级统筹基金补助中,定额补助以2017年度省拨付我市的中央财政补助总额为基数、各县(市、区)和市本级2013-2017年基金决算收支缺口占全市比例为权重计算;调标补助以2018年及以后年度省拨付我市的调待补助总额为基数、各县(市、区)和市本级上年末企业离退休人数占全市比例为权重计算。

四、建立周转金增长激励机制

2018年末暂存各县(市、区)和市本级的省级统筹基金结余,留足2个月基金支出额作为周转;不足2个月基金支出的,由当地财政予以补足。2019年及以后年度,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年末要动态保持两个月的基金支出额,用以增强资金的合理流动。年末基金结余在省级统筹资金补助和中央调剂基金补助到位后仍达不到当年2个月基金支出额的县(市、区),差额部分由当地财政筹资予以补足;年末基金结余超出2个月基金支出额的部分,留存当地由市统筹安排使用。全市留足两个月基金支出额之后仍有结余时,将对各县(市、区)按照省绩效考核办法予以调剂、补助。

五、建立风险储备金

各县(市、区)要建立风险储备金,专项用于补充社会保险基金。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在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下开设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储备金子账户,用于归集、上解风险储备金。积极拓宽筹资渠道,从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相关收入中筹集风险储备资金,开展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将基金缺口补助和不足当年2个月基金支出部分列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年初预算,并全额拨入本级风险储备金,按季上解至社会保险风险储备金子账户,由市财政部门按省统一要求上解至省级风险储备金账户。省对市拨付统筹基金补助后,市按照不低于县(市、区)上解数拨付各县(市、区)统筹基金补助。超出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补助,留作本级风险储备金。对各地超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补助,拨入本级风险储备金子账户的,市按一定比例再增加统筹基金补助。

六、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各县(市、区)承担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弥补基金缺口、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基金安全的主体责任。省将基金安全运行、扩面征缴质量、基金预决算编制执行和重点工作落实等情况列入养老保险绩效考核。

我市从2019年起也将按照省对市考核办法对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确保养老金发放等指标列入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县域经济发展增比进位考核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督察。

七、加大扩面征缴力度

以灵活就业人员、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集中开展全民参保宣传月活动,运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和全民参保基础数据库,实现精准扩面,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大力推广网上经办、微信、网银缴费,提高征缴效率。通过与企业纳税工资比对,夯实缴费基数,对未按相关规定参保、未如实申报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各级税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企业养老保险费征收、清欠专项检查。

八、加强基金风险管理

认真落实《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加强行政监督,开展社会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落实市、县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及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严格执行退休审批程序,坚决制止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行为。超范围、超标准动用基金的,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依法追回基金并依据《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绩效考核办法》相应扣减省级统筹基金补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提前退休等专项核查工作,对以欺诈、隐瞒、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法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强化基金预算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及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收支平衡、不留缺口的原则,加强基金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并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完善全市基金预算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统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础数据共享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对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预算,保证全年预算按期完成。

十、提升信息化水平

各县(市、区)和市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开展本地基础数据清理核实工作,积极配合全省在2019年底前建成的“省级集中、多险合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基础数据库工作;加快基金管控平台和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社保、税务、财政、银行系统联网和数据共享,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和重点业务运行情况开展智能监控。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开展网上业务经办。构建以部门信息比对为主,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待遇资格认证新模式。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完善省级统筹制度,关系到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武金良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王俊舫任副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邯郸银保监分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指导和推动改革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和市本级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有力有序完成改革任务。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执行。各县(市、区)和市本级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邯郸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

央调剂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邯郸市人民政府

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

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武金良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俊舫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员:左印堂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殷立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进民  市财政局局长

        赵锡铎  市税务局局长

        尚庆文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韩贵利  市民政局局长

        周海平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高建平  市国资委主任

        申陆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霍河生  市统计局局长

        王利伟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殷辛月  邯郸银保监分局局长         

        陈奎昌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代顺凯  人行邯郸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殷立君同志兼任。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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