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人大政府政协

走进磁县
关于印发《磁县2017年地热井专项清理整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5-12 15:34:34      来源:      点击:


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磁县2017年地热井专项清理整治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对口有关单位:

《磁县2017年地热井专项清理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

 

 

 

磁县2017年地热井专项清理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央环保督查河北省反馈意见邯郸市整改方案》和《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中有关地热开发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有关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分类处置和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进行坚决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把我县地热资源管理存在的无证勘查开采等各类违法行为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全面落实整改到位。

二、整改目标

2017315前将无证勘查开采的地热井永久性关闭到位,并于2017915前完成地热水利用项目热源替代改造任务。

三、方法步骤

(一)摸清底数。县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对我县辖区内地热井的取水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环保审批和尾水达标排放等情况进行逐一核查,详细摸清底数。

(二)分类处置。2017315日前,对违反地热资源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整改关停取缔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国土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环保、水利、安监、住建、公安、各乡(镇)等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磁县2017年地热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武海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在315日前采取水泥填充浇铸井筒取水管道彻底切割的方式对我县辖区内的无证地热井依法进行永久性关闭。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国土部门负责对无证开采的地热井进行依法查处,拒不配合的及时依法依规向法院移交;县环保部门负责对违法排放地热井尾水造成污染的,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罚;县水利部门负责对未办理取水许可证而开采地热资源的进行查处;县安监部门负责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地热资源开采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县住建部门负责制定热源替代改造施工方案,督促按时完成热源替代改造工程;县公安部门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移送的相关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县供电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需要关闭的地热井用电设施切断生产用电,拆除电力设施;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无证地热开采行为进行核实,同时,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着力抓好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导组反馈意见中涉及地热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要无理由、坚决整改,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2017年地热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推进整改落实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行为,严格实施问责。

    附件下载:
【打印】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