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磁县2017年“小散乱污”企业清零取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对口有关单位:
现将《磁县2017年“小散乱污”企业清零取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磁县人民政府
磁县2017年“小散乱污”企业清零取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我县“小散乱污”企业清零取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加大清零取缔工作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相关部门。
二、考核时间
三、考核标准
根据排查名单,严厉打击和关停取缔类“小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标准全部清理取缔到位。
四、考核方式
考核由县“小散乱污”企业清零取缔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4月1日开始,由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各乡镇“小散乱污” 企业清零取缔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各乡(镇)取缔工作完成情况于3月31日前报县“小散乱污”企业清零取缔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对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的拉出清单,逐一审核确认。
五、奖惩办法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乡(镇)清理取缔工作给予补助,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进行奖惩。
(一)对
(二)对
(三)在
(四)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