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立即开展取水井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取水井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邯政办传〔2016〕87号),现就立即开展取水井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高度重视取水井整治与管理工作,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立即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坚决避免因取水井管理不善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立即开展排查整治。要对现有取水井逐地块开展拉网式排查。要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于
三、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对政府补贴修建、农民自建、村集体和农民合作组织等修建的取水井,要及时明确产权,既要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又要落实废弃后的处置责任。要建立县、乡、村废弃取水井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公布监督电话,建立巡查举报制度。县政府督查室及县水利局、县农牧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开办、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乡镇和单位要严肃问责。
附:农村灌溉废弃及存在安全隐患取水井整治备案表
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