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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磁县
关于全力做好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6-08-02 11:56:05      来源:      点击:

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力做好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对口有关单位:

7.19”特大洪涝灾害,给我县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农业生产领域、受灾严重。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邯政办传201657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全力做好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将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灾后重建工作的重点,提上日程,统筹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全程参与,一线指挥,严格实行各级领导分包责任制,抓紧制定恢复农业生产的工作方案,积极引导群众开展自救,确保全县灾后农业生产尽快恢复。

二、加快设施修复。抓紧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修复工作。水利、电力部门要抓紧抓好农村水电基础设施的修复加固工作,加快修复受损农田水利灌排设施进度,确保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用水用电。农牧局要立即组织重建被毁农业设施,重点抓好各种损毁的农业园区、蔬菜大棚、节水灌溉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修缮。林业局重点利用当前雨季造林适宜季节,突出太行山绿化及青兰高速等重点部位,加强受灾苗木灾后护理的同时,迅速组织开展雨季补植补造,及早谋划秋冬季造林,尽早恢复森林植被。

三、全力补种改种。加快受灾地块灾情核查,做好受灾情况统计梳理。农牧局要加派专家,针对当前季节特点和灾区地力状况,指导受灾农民及时排水,恢复生产。特别针对绝收地块,因地制宜,认真谋划安排补种和改种措施,加紧农作物种子、种苗、化肥、农膜等物资调运,帮助指导农户加紧开展补种改种,最大程度弥补灾害造成的减收损失。

四、做好技术指导。农牧、林业、水利、科技等部门要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恢复生产技术指导组,实行县、乡、村三级分包,深入灾区田间地头、林场、农场、农业园区等受灾地区,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品种、不同灾情、不同需求,分类开展技术指导,“一对一”提出恢复生产的指导意见,科学推动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五、强化灾后管理。强化农作物灾后管理,做好农田排水、中耕锄划、追肥及综合防治病虫害。对受灾养殖场,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工作,搞好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加强畜禽饲养管理,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对受灾渔户,尽快修复被水冲毁坍塌的池塘,更新渔业养殖机具,科学放养苗种。对受灾粮库,要尽快维护、修缮,确保库存粮油安全度汛。

六、强化要素供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集中财力支持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财政部门尽可能向受灾严重地区倾斜。农牧、水利、财政、扶贫开发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对我县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的支持,千方百计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银行、保险机构等要加强农业信贷支持,加快农业保险理赔工作,支持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资金的监管,严防一切截留、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要迅速组织好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调度和供给工作,确保及时供应,保障有力。要加强农资市场质量监管和价格监管,坚决杜绝假冒、劣质生产资料进入市场,严厉打击趁机哄抬物价行为。

七、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将向各乡(镇)派出工作督导组,督促检查和指导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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