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整合设立磁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对口有关单位,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磁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设立邯郸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邯政办字〔2024〕21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确定,整合设立磁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研究审议我县防灾减灾救灾的政策、规划、制度以及防御灾害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建立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协调推动防灾减灾救灾法规规范体系建设,协调解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统筹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处置工作,统筹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完成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闫欣欣 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王 川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温俊华 县政府副县长
路金锋 县政府副县长
李晓亮 县政府副县长
张 超 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郭士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安思璇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委 员:叶亚楠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洪军 县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董建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韩成家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赵国强 县委网信办主任
张淑霞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伟如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赵志强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候小伟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李卫平 县公安局政委
李延堂 县民政局局长
蔺 平 县司法局局长
李晓东 县财政局局长
张国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常高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海军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洪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保龙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瑞霞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韩永方 县水利局局长
王国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 涛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刘海民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苗志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地震局局长
刘丰民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陈 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鸿儒 县统计局局长
薛海涛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牛晓科 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 玮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奕翔 县供销社负责人
王 辉 团县委书记
王奇超 县科协副主席
张秀萍 县气象局局长
张英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磁县监管支局负责人
宋永民 国网磁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杜 刚 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磁县管理处处长
王小川 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岳城水库管理局防汛抗旱办公室主任
郭 昊 移动磁县分公司总经理
陈 欣 联通磁县分公司总经理
苏永平 电信磁县分公司总经理
杨晓炎 铁塔磁县分公司总经理
杨金海 县慈善总会会长
三、运行机制
(一)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二)委员会划入县减灾委员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统筹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处置工作。考虑到有关工作的专业性,保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名称和工作体系,有关专项工作可根据需要以指挥部名义开展。
(三)委员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其他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列席。
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