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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县委、县政府确立的林业发展战略,全面加快林业建设进程,把林业办成强县富民产业。 2、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法、方式。努力在政策、机制、制度等方面创新,在落实中取得实效。 3、公开执法依据和收费标准,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4、公开各股、室、站服务对象和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高效服务。 5、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组织好科技下乡,面向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等,搞好技术推广、科技服务、技术指导、业务咨询和技术培训工作。 6、切实对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坚决杜绝侵占、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7、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加强林政、森检、林业执法等执法单位的文明执法、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教育,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8、对办理林业有关证件的,只要符合规定,手续齐全,随来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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